甲方:用户
乙方:深圳市前海德钧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德钧盛世”)

黄金黄金网站由乙方负责运营(以下“本网站”均指网站及乙方),在甲方(以下简称“您”或“用户”)通过本网站办理黄金兑换业务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条款(特别是“特别提示”部分内容及以特殊字体、下划线、加粗、斜体等方式作标注的内容)。

一、特别提示

1.1 本网站页面只接受持有中国有效身份证明的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请办理黄金兑换业务,如您不符合资格,请勿办理该项业务。

1.2 本协议系您注册时签署确认的《用户服务协议》的一部分,与《用户服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及《用户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及/或《用户服务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网站对条款的解释,请勿进行后续操作、请勿申请办理黄金兑换业务。

1.3 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更好的为您提供服务,本网站可能根据需要不时地修改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制定、修改各类具体规则并在本网站相关系统板块发布(相关内容不会向用户单独发送通知)。您应不时地注意本协议及具体规则的变更,若您在本协议及具体规则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办理黄金兑换业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和具体规则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和具体规则办理黄金兑换业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办理黄金兑换业务。

1.4为了确保您的资金安全,确认办理兑换手续系您或您授权的人员办理,在您办理兑换手续过程中,本网站将不时要求您提供身份认证要素进行验证。如在身份认证过程时,本网站通过您的预留电话、手机号码与您进行联系、认证时,您应配合本网站进行验证,否则,如因此而给您造成损失的,将由您自行承担。

1.5 您理解并同意,在您办理黄金兑换时,您兑换的实物黄金系由本网站的合作店铺提供,并由合作店铺承担售后服务,如您兑换的实物黄金存在质量问题,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兑换店铺索赔,本网站仅为您提供协调服务。

1.6 您确认并同意,您将自有的实物黄金交由本网站办理兑换业务时,本网站将委托第三方对实物黄金进行破坏性试验,就黄金成色、重量等进行检测,检测后实物黄金将无法复原且可能产生部分损耗,如您对检测结果不认可、实物黄金为融后的旧板料或实物黄金的成色未达到有关协议及本网站相关页面的规则要求的,您将无法完成实物黄金的兑换业务,本网站及/或第三方无需向您支付任何费用及/或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相关内容已在本协议附件的《破坏性检测同意书》中向您再次进行了说明并由您进行核对确认,您在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时,即视为您接受并同意了《破坏性检测同意书》的全部内容。

1.7 您理解并确认,您每日累积所能办理兑换业务的黄金重量不能超过本网站所规定的限额(限额以本网站公示为准),如您拟办理兑换业务的黄金重量超过前述限额的,超出限额部分订单将视为无效订单。

1.8 您理解并确认,双方应力图诚意、及时地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之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 用户应以网络页面点击确认的方式签订本协议,您通过自行或授权有关方根据本协议及本网站有关规则、说明操作确认本协议后,本协议即在您和本网站之间产生法律效力,用户不得以未手写签名等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二、名词释义

除非本协议文义另有明确约定,下列词汇在本协议中应具有以下含义:

2.1 黄金兑换:指用户将您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的实物黄金通过本网站兑换为其他款式的实物黄金的形式。

2.2 实物黄金:包括但不限于金币、金条、黄金饰品、纪念黄金产品等。

2.3 身份认证要素:指在根据用户指示,进行黄金兑换交易的提交、确认等服务时本网站用于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要素,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密码、动态口令、短信校验服务、签约时设置的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等及本网站认可的其他要素。

2.5 交易申请指令:指由用户通过本网站系统发出的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黄金兑换等交易的申请或意向。

三、黄金兑换

您确认及同意,您通过如下方式办理黄金兑换业务:

3.1 您拟办理黄金兑换业务时,您可按照本网站相关页面提示,选择拟办理兑换业务的时间及店铺,并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发送兑换的交易申请指令;

3.2 在您的交易申请指令被本网站确认接受后,本网站将生成您办理业务的兑换预约码并通过本网站系统向您推送通知,兑换预约码及您填写的身份信息系您前往预约店铺办理兑换业务的凭证;

3.3 兑换预约码生成后,您可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在约定的时间前往约定的店铺办理兑换业务,本网站及合作店铺仅为系统确认的兑换预约码与有效身份证件相一致的客户办理兑换手续,您出示的身份证件与系统确认的兑换预约码对应的身份信息不一致时,本网站及合作店铺均有权终止您的兑换手续办理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4 本网站合作店铺核对您的身份证件和兑换预约码无误后,由店铺对您提供的实物黄金进行称重并由您签署纸质的《破坏性检测同意书》,签署确认后,店铺将对您提供的实物黄金进行火烧、剪开等检测,以确认实物黄金的成色及兑换重量;

3.5 本网站合作店铺将检测结果告知您并录入本网站系统后,您可在店铺选择拟兑出的实物黄金,由合作店铺将拟兑入及兑出的实物黄金的重量等录入本网站系统;

3.6 在合作店铺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您应在本网站上就兑入、兑出的黄金重量进行确认,您拟兑入黄金重量超出兑出黄金重量部分的,就该超出部分,您同意并确认本网站按照本协议附件《黄金黄金客户黄金存管业务协议书》中的约定为您办理无固定期限的存管手续;您拟兑出的实物黄金重量超过您兑入的实物黄金重量的,如您在本网站存有可办理提取业务的黄金,就该超出部分,您同意并确认本网站按照本协议附件《黄金黄金客户黄金提取业务协议书》中的约定为您办理黄金提取手续;如您在本网站未存有可提取的黄金或可办理提取业务的黄金不足的,就该超出部分(超出部分=兑出重量-兑入重量-可办理提取业务的黄金重量),由您与合作店铺自行协商确定价格标准并由合作店铺自行收取超过部分的费用,该超出部分不计入您的兑出重量;

3.8 您在本网站确认兑换并由店铺将您兑换的实物黄金交付予您后,兑换手续完成;本网站将从您的个人账户中扣减相应的可提取黄金重量(如需)及兑换手续费(手续费标准请见本网站相关页面说明);如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您需先行充值方能确认兑换手续办理;

3.9 除兑换手续费外,您办理兑换业务所产生的加工费、超重部分的费用等相关费用由店铺收取,与本网站无关。

3.10 您未在约定时间前往约定店铺、未在平台确认兑换结果或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扣减手续费且您未在本网站通知时间充值的,本网站及合作店铺将不会为您办理兑换手续,并将在约定时间的当日24时对该交易申请指令进行作废处理,如您需要办理兑换手续的,需再次提交兑换的交易申请指令。

四、甲方权利义务

4.1 在您通过本网站进行黄金兑换后,您拥有您兑出的实物黄金的所有权,您兑入的实物黄金的所有权由本网站所有。

4.2 您理解并同意,在您通过本网站进行黄金兑换时,您应承担相应的兑换手续费、工时费、提取手续费(如有)等相关费用,本网站收取的兑换手续费将直接从您的资金账户中予以扣除。

4.3 您确认及承诺,您对您向本网站提交兑换的实物黄金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该实物黄金系合法所得、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会被任何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请求,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责任由您自行承担,如因您违反本项承诺而导致本网站或任何第三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及预期可得利益)的,您确认及承诺就相关损失予以赔偿。

4.4 您确认及承诺,您向本网站提交兑换的实物黄金并非熔后的旧板料,否则,本网站及/或本网站的合作店铺有权拒绝为您办理黄金兑换手续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5 您确认并同意,您确知并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过时的身份信息,或者本网站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所提供的信息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过时、失效的,本网站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拒绝您现在或未来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或全部服务功能,对此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支出、损失、费用、处罚应当由您自行承担。

4.6 您确认并同意,身份认证要素是本网站识别用户的依据,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将身份认证要素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交于任何第三方使用。使用上述身份要素所发出的一切指令均视为您本人所为,您应对此产生的后果负责。对非本网站原因造成的账户、密码等信息被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应由您自行承担。

五、乙方权利义务

5.1 本网站应协调合作店铺为您提供线下兑换服务,并及时更新店铺信息。

5.2 本网站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取得相应的兑换手续费。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应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守约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前述守约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及与其可得利益。

七、不可抗力

如果由于无法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无法防止及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动和类似的军事行动或其它阻止履行义务的事故(统称“不可抗力事件”)直接致使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全部或部分地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以下简称“受阻方”),只要满足所有下列条件,应被视为不违反本协议:

7.1 受阻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时所遇到的停工、障碍或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

7.2 受阻方已尽其最大努力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和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对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

7.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资料,包括陈述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理由的说明书。

八、其他

8.1 在本网站交易需订立的协议采用电子合同/订单方式,可以有一份或者多份并且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或您的代理人根据有关协议及本网站的相关规则在本网站确认签署的电子合同/订单即视为您本人真实意愿并以您本人名义签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您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密码等账户信息,您通过前述方式订立的合同对合同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您不得以账户密码等账户信息被盗用或其他理由否认已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或不按照该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8.2 您根据本协议以及本网站的相关规则签署合同后,不得擅自修改该合同。本网站向您提供合同的保管查询、核对等服务,如对合同真伪或合同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您可通过本网站的相关系统板块查阅有关合同并进行核对。如对此有任何争议,应以本网站记录的合同为准。

8.3 本网站对本协议拥有最终的解释权。本协议及本网站有关页面的相关名词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则以本协议条款为准。此外,若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无法实施时,本协议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8.4 在您办理黄金兑换业务时,即视为您已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各类规则。请确保您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各类规则,并承诺遵守中国的各类法律规定,如有违反而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您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1:

破坏性检测同意书

本人拟通过“黄金黄金”平台办理黄金兑换业务。本人理解,本人向“黄金黄金”平台提供的实物黄金需进行破坏性检测以确认黄金重量及成色,一旦进行检测即不能复原,本人确认及承诺如下:

1、本人对提供的实物黄金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该实物黄金系合法所得、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会被任何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请求,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如因本人违反本项承诺而导致“黄金黄金”平台或任何第三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及预期可得利益)的,本人确认及承诺就相关损失予以赔偿。

2、贵方可通过火烧、剪开、熔解等方式对本人提供的实物黄金进行破坏性检测,该破坏性检测进行后,本人提供的实物黄金无法复原且将会产生一定的损耗。如因本人提供的实物黄金成色未达到99.99%、本人提供的实物黄金系熔后的旧板料、本人拒绝与贵方确认黄金成色、重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确认及“黄金黄金”平台确认)等不可归责于贵方的原因,贵方拒收该实物黄金、拒绝为本人办理本次业务的,贵方无需因破坏性检测导致的实物黄金的无法复原及损耗等给本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也无需向本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 本人以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方式签署上述《破坏性检测同意书》,本人点击确认后,前述《破坏性检测同意书》即对本人产生法律效力,本人不得以未手写签名等为由拒绝履行前述《破坏性检测同意书》项下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