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投资者

乙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证券及开放式基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服务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期定额基金投资服务是指甲方通过乙方的交易系统选定基金品种、每期申购金额及扣款日期,乙方按照约定定期扣款并代理甲方申购开放式基金的一种投资服务。

第二条 甲方签署本协议、开通定期定额基金投资服务后,拟投资的基金品种、每期申购金额及扣款日期等由甲方通过乙方交易系统选定。有效的定期定额基金投资交易指令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甲方可选择的基金品种限于由乙方代销且已经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基金。

第四条 甲方每期申购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 元,且不能低于所申购基金公司规定的定期定额每期申购下限。

第五条 甲方对同一基金品种在已选定的定期定额投资期间不得重复申请定期定额基金投资。

第六条 甲方选定的扣款日期应为每月的 1 日至 28 日或每周的周一至周五。甲方授权乙方在选定的日期扣款并申购选定的基金品种。为确保每期申购成功,甲方应保证在扣款当日用于扣款的资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保留足额金额;如扣款日及扣款宽限期内扣款失败,视为甲方自动放弃该期申购。

第七条 在约定的定期定投申购扣款日及扣款宽限期内,甲方如有新股申购缴款,乙方将优先预留并扣除新股申购款金额。如因此导致甲方资金账户金额不足,基金投资划扣不成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该期申购。

第八条 扣款宽限期是对于因甲方资金账户金额不足,或因乙方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扣款操作失败的宽限期。乙方暂定扣款宽限期为两个交易日。如扣款当日(T 日)因甲方资金账户余额不足,或因乙方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扣款操作失败,则乙方将在 T+1 日扣款申购;如T+1 日不能成功扣款,则在 T+2 日扣款申购;如仍不能成功扣款,则甲方放弃该期申购。

第九条 如甲方申请的多个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在同一个交易日扣款且甲方资金账户金额不足,乙方有权决定申购顺序。

第十条 每期成功扣款日为基金的申购申请日,该日基金净值为成交价格。甲方可在两个交易日后到乙方营业部打印当期申购交易确认书。

第十一条 甲方申请、修改、终止定期定额投资服务可在乙方营业部柜台或通过网上交易办理。当日有定期定额基金申购委托或者当日为定期定额基金投资扣款日,甲方均不能在当日修改或终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服务。

第十二条 基金为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状态时乙方不进行本期扣款申购操作。

第十三条 非基金开放日乙方不进行扣款申购操作,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基金开放日。如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扣款日在一段连续的非基金开放日内,则仅自动顺延最后一个扣款日的扣款申购操作,其余扣款日的扣款申购操作不再履行。

第十四条 最低申购金额、扣款宽限期等业务要素由乙方决定、调整。有关调整内容乙方将在乙方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公布,一经公布即产生约束效力,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协议与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契约、最新公开说明书、业务规则及所公告的其他基金信息,了解并愿意承担基金投资风险。本人接受本协议及基金契约、公开说明书中载明的所有条款的约束,自愿申请开通定期定额基金投资服务,并保证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有效。


确 定